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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忘記在哪!父子竟謊報失竊 想警察當免費偵探慘判刑半年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男子忘機車停哪,竟報警謊稱失竊。(示意圖,跟本案無關/資料照)
基隆一名男子忘機車停哪,竟報警謊稱失竊。(示意圖,跟本案無關/資料照)

基隆一對父子,因兒子機車故障停放新北市雙溪區後忘記確切位置,2人竟異想天開,為求警方協助尋車,共同向警員謊報機車在瑞芳車站遭竊。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謊言,並循線在雙溪找回車輛。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分別判處父子倆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該對父子同住於基隆。2024年10月28日,兒子騎乘父親名下的機車前往新北市雙溪區雙溪火車站附近,途中因機車發生故障,便將車輛隨意停放於雙溪區梅竹蹊的路邊,隨後步行至車站搭火車返家。然而,事後兒子卻完全忘記機車停放的確切地點,經告知父親後,2人不思自行尋找,竟萌生歪念。

為了讓警方充當「免費偵探」幫忙找車,父子倆明知機車並未失竊,仍於2024年11月23日一同前往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報案。2人向受理警員謊稱,該輛機車是在「瑞芳火車站」遭不詳人士竊取,下落不明,試圖透過報失竊案件來動用警力協尋。

警方受理後展開調查,調閱瑞芳火車站周邊路口監視器,卻完全未發現該輛機車的蹤影,察覺有異。經進一步擴大調閱車牌辨識系統軌跡後,警方發現機車根本未曾進入瑞芳,最終在新北市雙溪區梅竹蹊路邊尋獲該車,當場戳破父子倆的謊言,全案依誣告罪嫌移送法辦。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父子倆僅因忘記停車地點,竟虛構犯罪事實,導致司法警察機關虛耗偵查資源,更使無辜第3人面臨被刑事調查的風險,行為實屬不該。考量2人於偵查中已坦承犯行,並適用減刑規定,最終依共同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處父子倆各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基隆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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