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方男摸黑進入房間性侵女友人未遂遭判1年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新北市1名方姓男子,先前與友人相約聚餐,結束後回到租屋處續攤,他竟趁女性友人小萱(化名)酒醉熟睡時,摸黑進入房間硬上,但小萱驚醒後激烈反抗,還打掉他臉上的眼鏡,方男嚇得逃離現場,但眼鏡也成了性侵鐵證;事後方男允諾賠償100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方男1年6月徒刑,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4年11月23日晚間時分,方男帶著女友與一群友人聚餐,結束後眾人轉往他的租屋處續攤;過程中小萱不勝酒力,步履蹣跚走進房間休息;孰料,方男竟跟著進入房間,並在黑暗中對小萱強吻襲胸,無視對方哭泣及激烈反抗,仍強行脫去其內褲硬上。
由於小萱不斷掙扎,意外打落對方眼鏡,方男嚇得逃離現場;小萱開燈後看到地上的眼鏡,始知施暴者竟是方男,憤而前往派出所報案並提告;小萱應訊時表示,當時房間一片黑暗,她並不清楚施暴者身分,但她已明確拒絕對方,還用手推開施暴者,沒想到對方持續動作,直到她打掉施暴者眼鏡,對方才起身離去。
方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100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且已全數支付完畢,加上方男無任何前科,犯後態度良好,法官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