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黃國昌熙帶機密資料惹議,民進黨團提案將黃國昌移送到立院紀律委員會。(圖/翻攝自吳思瑤threads)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立委任期剩下八天,但卻爆出攜帶國防機密文件出會議室,更有42秒處於無監視器角落。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今(23)日表示,民進黨團提案將黃國昌移送紀律委員會,她表示,雖然藍白透過表決就會封殺此案,但違法不能姑息,更不能縱容涉及惡意洩漏國家機密的犯罪行為。
民進黨團提案內容指出,黃國昌於1月19日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機密專案報告發言結束後,約上午10時40分05秒許,將軍購機密會議資料攜出而離開秘密會議現場,直至上午10時41分20秒許方返回秘密會議現場,共計將涉及軍購國防之重要機密資料攜出會議堂長達1分15秒,當中約42秒處於監視器無法拍攝之處,且當下另有手持具備拍照、錄影功能電子設備之助理隨行,黃國昌涉嫌刺探、蒐集國防機密會議資料進而對外洩漏或交付國防機密等情,自當予以調查釐清。
提案內容續指,黃國昌並非初次擔任立法委員,對於機密會議內之各項機密資料不得攜出、對外宣洩之規範(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8條、第50條)理應知悉甚詳,則黃國昌委員事後辯稱係一時疏漏而夾帶外攜云云,顯屬違背經驗法則之卸責辯詞,不僅未向社會大眾道歉,甚至辯稱遭到抹黑。提案也強調,無論係故意或過失(即不小心),均已涉嫌「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34條、刑法第109條至第110條之違反,亦與「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0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8 條、第50條之規範有違。爰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2 條之規定,將黃國昌委員移送本院紀律委員會議處。
吳思瑤也強調,雖然藍白透過表決就會封殺此案,但違法不能姑息,更不能縱容涉及惡意洩漏國家機密的犯罪行為,「該提的案,我們一定要提!國有國法,院有院規!該算的帳還是要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