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吳春城關係企業「爆米花資訊」、「戰國策」、「民意傳播顧問」等公司,因辦理政府採購案時未主動揭露關係人身份,使衛福部食藥署、疾管署、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分別被開罰7萬5千元、25萬3千元與5萬元罰鍰。(圖/資料照)前民眾黨立委吳春城過往因違反利益迴避原則等引發非議,監察院今(29)日公布最新一期財產申報及罰鍰處分名單,吳春城關係企業「爆米花資訊」、「戰國策」、「民意傳播顧問」等公司,因辦理政府採購案時未主動揭露關係人身份,使衛福部食藥署、疾管署、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分別被開罰7萬5千元、25萬3千元與5萬元罰鍰。
根據監察院資料,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與立法院前立法委員吳春城之關係人「戰國策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 113 年 12 月間所為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之交易行為 1 筆,未於交易行為成立後 30 日內主動公開關係人之身分關係,核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 第 2 項規定,罰鍰5萬元。
另衛福部疾管署與吳春城之關係人「爆米花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民意傳播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 113 年間所為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之交易行為各 1 筆, 未於交易行為成立後 30 日內主動公開關係人之身分關係,核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開罰25萬3千元。
此外,衛福部食藥署與吳春城之關係人「爆米花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 113 年 12 月間所為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之交易行為 1 筆,未於交易行為成立後 30 日內主動公開關係人之身分關係,核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 第 2 項規定,開罰7萬5千元。
除以上案例外,金門縣政府與金門縣議會議員唐麗輝之關係人「金門體育會」及金門縣議會議員周子傑之關係人「金門縣觀光協會」於 112 年至 113 年間所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行為,或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之交易行為共 64 筆,未於補助、交易行為成立後 30 日內主動公開關係人之身分關係,核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 第 2 項規定,開罰320萬元。
新北市體育局則與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之關係人「新北市體育總會」於 113 年 5 月 23 日及同年 6 月 28 日所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行為 2 筆,未於補助行為成立 30 日內主動公開關係人之身分關係,核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開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