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房東猥褻房客女友 辯稱遭仙人跳法院不採信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0多歲曾姓房東在租約到期時,到房客家中喝酒,但房客外出後卻看上房客女友的美色。色慾薰心之下,強行對房客女友猥褻,遭基隆地院判刑1年。

曾男趁著房客外出時,對房客女友脫衣揉胸,甚至將舌頭伸入女子嘴裡。曾男對法院供稱,認為女子打算給他看腿上瘀青,還露出內褲,讓他看得心癢癢,認為對方刻意挑逗,打算仙人跳。

但法院認為,女方並未向曾男求取財物,仙人跳一說難以舉證。認為曾男犯行確鑿,且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還可以上訴。

性侵、受害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台北母娘文化季!蔡英文、蔣萬安同台「保民遶境嘉年華」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