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動物實驗化妝品2020年起禁賣

記者吳宜蓁/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跟進歐盟腳步,未來在台灣產製販賣的彩妝保養品,禁止進行動物試驗,預計在條文公布施行的3年後,也就是2020年上路。

立法院三讀,蘇嘉全 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在提案要旨中表示,根據國際人道協會資料,全球每年約有 1.15 億隻動物被拿來做實驗,在台灣每年則約有100多萬隻實驗動物。化粧品動物實驗包括將化學物質塗抹在兔子、天竺鼠的皮膚上或是滴到眼睛裡,測試化粧品是否有刺激性或引發過敏反應。另外,動物也會被重複強迫餵食,來測試化粧品是否會導致疾病或危害健康,相當不人道。

另外,全球最大的化粧品市場歐盟從2009年開始,全面禁止化粧品動物實驗,2013 年起則禁止在歐盟販賣有動物實驗的產品,瑞士亦於 2016 年宣布將禁止銷售任何於新禁令通過後仍做動物實驗的化粧品。除了歐盟之外,印度、以色列、澳洲、紐西蘭、巴西、美國等國家,均有現行法或審議中之修法草案,禁止以動物實驗作測試或販賣有動物實驗的產品。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後,化粧品及其原料除有下列情事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以動物作為檢測對象:一、成分被廣泛使用,且其功能無法以其他成分替代;二、具評估資料顯示有損害人體健康之虞,須進行動物試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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