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得不到就毀了妳!台中市一名鍾姓男子(39歲)追求龔姓女子被拒,竟然傳訊恐嚇對方,再冒用她的身分、照片辦臉書假帳號,連續幾個月利用假帳號貼文「那一年我當援交妹的日子」,討論女方做援交妹、傳播妹的內容。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偽造文書、誹謗罪將鍾男判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鍾男追求女子不成,去年傳簡訊恐嚇對方「你知道前幾天有人要去你家潑硫酸嗎?」再放話說要找兄弟去龔女家門前排隊,讓女方非常驚恐。直到去年八月底,鍾男竟利用龔女照片到臉書註冊帳號,發文寫下「那一年我當援交妹的日子」、「希望你在資源回收之前,慎重考慮一下」,從去年九月至今年一月將龔女從事援交妹、傳播妹的工作內容寫在臉書讓部分人士瀏覽。
龔女發現自己的私生活被公開討論,氣得提告。鍾男到案後供稱,有傳簡訊給女方,是因為先前幫龔女解決與客人的糾紛,是希望她快點還錢;冒用身分辦假帳號,只是想告訴大家龔女在做什麼,無法控制大家怎麼想。
法官認為,要討錢也不需要用到威脅字眼,而且龔女不是公眾人物,工作內容是私事,不需接受大家批評,鍾男行為對女方的人格、社會地位造成損害,且「非善意」,依恐嚇罪判鍾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另依偽造文書、誹謗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