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彥宇/台北報導
國民黨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違法爭議,日前採「連環套」方式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先用政黨名義,針對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3款(須有38席立委連署才可聲請釋憲)的規定聲請釋憲,再由35席立委對黨產條例聲請釋憲。黨產條例釋憲案,大法官會議21日決議不受理;釋憲門檻異議案,大法官會議昨(28)日亦決議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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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連環套」釋憲失敗。(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林德福等35人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例有違憲疑義,日前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暨暫時處分,不過因為聲請釋憲人數未達現有立委總額的三分之一(38席),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上周五議決不受理。國民黨「連環套」的第二案宣告失敗。
而「連環套」的第一案,就是國民黨認為,台灣現在是單一選舉兩票制,少數黨在立法院席次大幅降低,聲請釋憲(須有38席立委連署才可聲請釋憲)的門檻太高,限縮了大法官受理釋憲的機會,有違憲疑慮,因此聲請釋憲暨暫時處分,盼大法官破例允許,讓35席立委能提出釋憲聲請。
司法院大法官昨召開第1447次會議,認為國民黨未經訴訟程序,逕行聲請釋憲,與大審法意旨不符;另外,國民黨聲請釋憲意旨也未具體敘明是哪些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受到不法侵害,因此議決不受理案件,並駁回暫時處分的聲請。國民黨提出的「連環套」釋憲確定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