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同學5百元…請3律師打官司拚無罪 18歲護校妹仍敗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11月,台北市某護校的學生將包包放在教室中結果遭竊500元,被害者立即告知班導並描述該張鈔票邊緣有破損,結果班導在18歲李姓女同學的包包內搜出類似鈔票,遭警方依竊盜罪送辦。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李女明顯犯案,但李女矢口否認,士林地檢因此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如今判決出爐,士林地院法官認定李女偷錢,判罰2000元、緩刑2年。

▲18歲護校妹見同學將包包放在教室內,趁機偷取500元。(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11月27日,李女見被害同學將包包放在教室中,趁著沒人發現的時候竊取一張邊緣有破損的500元鈔票。被害同學發現後立即告知劉姓班導,並詳細描述該張鈔票的破損特徵,隨後班導在李女皮夾內搜出特徵相同的鈔票,遭北投警分局依竊盜罪送辦。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蒐集齊證據,認定李女犯案。但李女矢口否認,還表示是遭到另一名同學栽贓,士林地檢署見其無悔改之心,決定不做緩起訴、不起訴等動作,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隨後李女請來3位律師打官司,希望能夠勝訴。

但法官調查時發現,李女曾經詢問同學「破掉的500元能用嗎?」等話,認定李女犯案,並考量李女還小、無前科,被害者也願意原諒,因此判罰2000元並給予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加入 @setn 好友 #社會不安寧

【94要客訴之精彩完整版重現】傅崐萁赴中放生花蓮…帶10立委說要化解兵凶戰危 !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