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摔男酒測差0.01涉《公共危險罪》 起訴後法官判無罪

記者李世泓、陳嘉筠/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男子酒後騎車自摔,他明明酒測值是0.24,差了0.01才超標,卻還是被警方移送,被檢方起訴涉及公共危險罪。不過台南地方法院和高分院法官都認定,男子在自撞前,雖然在自家和牛肉湯店都有喝酒,但檢方不能用回溯法去推論男子酒測超標,最後判定他無罪!

員警:「來,吹氣。」吳姓男子:「不要,很痛…」騎車自摔的男子躺在地上,全身是傷,一吹氣酒測值0.24。怎麼會自摔?男子說是為了閃一隻貓,但他酒駕是事實,警方將他移送。

自摔酒測差0.01被起訴 法官判「無罪」

▲吳姓男子自摔現場。

交通大隊警務員陳弘益說:「肇事案件只要超過標準值0.15以上,就認定是有違反刑法。」

這是今年3月發生的案件,僅管男子酒測還差0.01才到0.25的標準,檢方還是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但法官卻認定他無罪。

自摔酒測差0.01被起訴 法官判「無罪」

▲檢方推算後,認為男子在家酒測值應超過0.25,仍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解釋:「酒測值0.24可能是第一次飲酒和第二次飲酒後的總和,如果是總和的話,0.24並未超過法定值。」

原來當天男子是在家喝完酒,又到牛肉湯店喝米酒,才自撞被酒測。當時雖然測到0.24,檢方推論他在家中喝酒,數值應該超標;但法官認定,他酒測距離第2次喝酒,相隔才24分,喝酒1小時酒精濃度才會達到最高,不適用酒精代謝推算,認定他未超標。

當事人吳先生認為:「要用酒精回溯法來講,那就不用訂這個0.25法條,只要是有喝酒0.20也可以用回溯法,說你之前有超標。」

自摔酒測差0.01被起訴 法官判「無罪」

▲吳姓男子傷疤至今還沒完全復原。

吳姓男子得知被判無罪,覺得很欣慰,但他半年前摔車,全身留下傷疤,至今還沒完全復原,他坦承犯了錯也得到教訓,但他說自己是初犯,也沒有撞傷人,酒測差了0.01卻被起訴,他感謝最後法官還他公道!

自摔酒測差0.01被起訴 法官判「無罪」

▲今年3月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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