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第一?母子燒炭家屬急尋 怨警先作筆錄延誤救命

記者李世泓、洪淑珠/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35女子時已經晚了一步,家屬事後控訴,認為警方第一時間堅持要先做筆錄完成手續,才要通報電信公司一拖超過三十分鐘,找到人時已經一個半小時之後。員警澄清要先有資料才能找人,並無拖延。

控警做筆錄慢延誤 母子尋短定位救不回

▲家屬控訴警方堅持要做筆錄完成手續才要找人。

郭姓女子家屬:「你一個資深員警難道看不出是一個心急的媽媽跟妹妹,來˙找一個快要死掉的姊姊跟孫子嗎?」

家屬痛批員警作筆錄動作慢,讓摯愛的親屬枉死,35歲的郭姓女子跟一歲多的兒子同住,但因為本身精神狀況差,6日晚間開車帶兒子外出,家人聯繫不上擔心母子倆會出意外,到派出所報警,但得到的是。

郭姓女子家屬:「啊你不知道每個電腦都是很慢嗎?沒有辦法那麼快,你打這麼慢為什麼不能先通報,他說一定要走完流程。」

控警做筆錄慢延誤 母子尋短定位救不回

▲案發當晚家屬報案至找到死者座車,花了一個小時又四十二分。

家屬控訴員警堅持要做完筆錄才要找人,一拖再拖。以當天晚間九點五十二分報案,十點三十五分把資料傳送給分局和電信公司,十一點十八位完成手機定位,三十四分找到母子座車,但已經來不及,從報案到找到人花了一個小時又四十二分,家屬認為如果一開始報案,警方能馬上傳送資料說不定就能及時救回。

郭姓女子家屬:「就是要搶黃金時間去救人,但是就錯過那個時間了。」

控警做筆錄慢延誤 母子尋短定位救不回

▲員警說明案發第一時間根據車牌以及死者的出沒地點,有派出員警巡邏。

警方:「我們會再檢討是否簡化流程。」

員警解釋電腦程序作業慢,跑完流程要花半小時,家屬報案第一時間根據車牌以及死者的出沒地點,派出了員警巡邏雙管齊下,但雖然說對死者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真的是因為報案系統速度過慢,導致兩條人命無法挽回,該追究的不是派出所,而是整個警政系統都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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