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桃園市21歲陳姓男子去年八月在服役期間,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國中少女,陳男涉嫌在四天內四度將少女帶去開房間、發生性關係,但兩人僅交往三個月後就分手。少女的母親今年輾轉得知女兒曾交過男友,事後逼問少女跟陳男有無發生親密關係,得知真相後,少女母親怒告陳男妨害性自主。偵辦期間,陳男坦承和少女有性關係,但都是在你情我願的狀況下發生,少女也能詳細說出開房間的地點。檢察官認定陳男明知少女孩是國中生,已觸犯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5日將他起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