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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欠薪、片面解雇 勞動局:協商再破裂董事恐限制出境

記者盧冠妃/台北報導

針對復興航空解散案,勞資雙方12月21日進行第三次強制協商會議,北市府勞動局長賴香伶會後召開記者會,對於復興航空欠薪、片面解雇員工下最後通牒。並表示,「若第四次協商會議若又未達成共識,復興航空董事會成員恐怕將遭限制出境」。

勞動局針對復興航空勞資第三次協商破局召開記者會 勞動局長賴香伶 北市勞動局提供

▲興航勞資雙方第三次協調會再破局,勞動局會後召開記者會(圖/北市勞動局提供)

勞動局表示,復興航空公司11月22日宣布解散後,執意在12月2日、12日解僱七百多名勞工,對於勞動局一再勸導切勿違法,在勞動局日前依大解法裁罰最高罰50萬元,興航仍屢勸不聽,執意於22日解僱第三批勞工,導致超過一千五百名勞工遭解僱,勞動局決定將再依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0條第2項「協商期間,雇主不得任意將經預告解僱勞工調職或解僱」規定,加上復興航空違法所得利益重大,因此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再加重罰鍰金額二分之一,處以75萬元罰鍰。賴香伶指出,「雖然金額不多,但已是法規裁罰上限,勞動局因此依法裁處」。

另外,復興航空公司原應於20日發放員工加班費、空勤外站津貼、過夜費、地勤夜點費、中斷津貼、交通費等,但復興航空公司人資至今並未發放,已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勞動局也將依法裁處。

為了復興航空解雇案,勞動局不惜槓上金管會。表示復興航空解散案是近年單一企業關廠解僱人數最多的案件,勞動局日前曾函請金管會提供相關資料,「卻遭金管會以保密為由,拒絕提供資料」,造成勞動局無法掌握切確資訊進行強制協商,尤其勞工的工資及法定退休金、資遣費已是法定優先債權。勞動局要求「政府相關單位動起來」,民航局及金管會銀行局應分別針對復興航空資產(飛機)拍賣及債權銀行團清償狀況提供必要資訊。

勞動局指出,29日將召開第四次強制協商會議協商,為求順利,到時將要求債權銀行團代表列席,也要求勞動部、交通部、金管會等單位指派相當層級人員列席說明,期能讓此次勞資爭議儘速解決。對於勞動局已召開三次強制協商會議,資方所提出信託帳戶金額確定不足以支付應付工資、資遣費,對於資遣基準日、資遣費發放時間等內容,資方協商委員多次表明無決定權,必須帶回公司報告,導致協商一再延宕,「若第四次協商會議若又未達成共識,復興航空董事會成員恐怕將遭限制出境」,賴香伶呼籲林明昇、林孝信等國產實業集團成員應儘速解決問題,不應放任爭議繼續擴大。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成員前往勞動部抗議政府對林明昇解散公司無作為。空服員,地勤, 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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