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占國土案爆料誇大 何志偉判賠劉政池50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2013年踢爆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弟弟劉政池竊占國有地,之後媒體紛紛報導後,又加碼三度爆料,被劉政池以亂爆料,導致家人受委屈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何志偉加碼爆料部分依據薄弱,因此判賠50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劉政池 何志偉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圖/盧冠妃攝)

判決指出,何志偉加碼爆料「劉政池至少還有10處私占國有地未曝光,及另擁數間別墅,正複製同樣模式侵佔國有地」、「七七行管從成本300萬變成7億7千萬元的豪宅,價格翻揚了好幾十倍」、「劉政池以買賣或強取豪奪染指20公頃的土地,其中國有地就超過10公頃。並以這些土地向銀行超貸5億」,均明確表達行為、數目、面積及金額,屬可被驗證真偽的事實,已非單純意見表達,而是陳述事實,但何志偉卻無事實根據,認定妨害劉政池名譽。

劉政池 何志偉

▲劉政池告何志偉勝訴。

對此,劉政池表示謝謝法官判決,他原本選擇寬恕,但為了還原事件真相,逼不得已才提告。而何志偉則表示,劉政池竊占國土已被司法認定有罪,他也是本於議員職責,爆料有所本,才會說出來,但由於目前還沒收到判決書,將等收到後再決定要不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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