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經營酒店性交易、貪污 嘉市議員洪有仁遭起訴

嘉義市議員洪有仁被控經營酒店,涉控制並剝削泰國人妖從事脫衣陪酒及性交易,且以人頭詐領助理費等犯行,嘉義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洪有仁等18名被告。

嘉義地檢署今天(14日)發布起訴書指出,洪有仁在嘉義市經營醉美人酒店,他是唯一出資股東及實際負責人,透過他人媒介泰國人妖在酒店從事猥褻、性交易色情服務,還以言語恐嚇、對違反規定的泰國人妖罰款等脅迫手段。

洪有仁被控脅迫5位泰國人妖從事猥褻、性交易等行為,每人每月只拿新台幣2萬元薪資,每次抽成超過一半以上,明顯有剝削行為。自104年1月至105年10月,酒店從事猥褻行為的不法收入達660萬元。另以酒店每日平均6萬元,月營收近180萬元,每年營收約2160萬元。

詐領助理費部分,起訴書表示,洪有仁與其弟弟夫妻、邱姓越南新娘仲介等4人,以向嘉義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從中詐領助理費與助理春節慰勞金,自103年12月至105年月共詐得190萬8064元。

洪有仁被控經營麻將賭場部分,以賭客4人為1桌,每4圈由洪有仁等人抽頭6000元,自105年1、2月起至同年10月遭查獲止,平均每日營收約87萬2500元。

洪有仁從去年10月22日羈押至今,被起訴後,今天隨案移審嘉義地方法院,嘉義地院將召開接押庭審理。

▲洪有仁。圖翻攝自嘉義市議會

▲洪有仁。(圖翻攝嘉義市議會)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