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一日遊產品 平面道路每日不得超過三百公里

記者簡佑庭/台北報導

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13日發生重大意外,造成33人死亡,交通部觀光局今(21)日邀集旅行業、遊覽車業、消基會等單位,針對目前國內辦理1日遊產品進行探討,以維護國內旅遊消費安全與品質,其中,業者如以遊覽車為主要交通工具,行駛平面道路每日以300公里為原則,含山區道路每日以200公里為原則。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示,國內旅遊產品例如台北出發、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墾丁、花蓮等一日遊行程,應使用車輛時間長或路況不一,產品風險高,應予下架,觀光局也將列管追蹤,但業者如採用替換駕駛則不在此限。

另外,行程早出晚歸者,也應採用「駕駛替換」機制、採用多元交通工具或者變更行程, 如果行程以遊覽車為主要交通工具,行駛平面道路每日每位司機以300公里為原則,含山區道路每日以200公里為原則,新的規範預計於本週五實施。

另外針對國旅產品薄利競爭,觀光局將依法持續嚴格取締,並請旅行業品保協會研提1日遊參考標準與價格,另外因為旅行業因採用駕駛替換或者替代交通工具,也應反映在團費價格,讓消費者建立正確消費與安全觀念。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