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銷停業處分 觀光局:八仙一直沒申請復業

八仙樂園前年發生塵暴意外,遭觀光局勒令停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1日)判決撤銷原處分,觀光局回應,八仙樂園從沒申請復業,會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2015年,八仙樂園發生彩色派對粉塵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傷,觀光局也以違反觀光條例,未經核准分割出租觀光遊樂設施,裁罰5萬元並勒令停業直到調查釐清及改善缺失為止。

八仙樂園不服判決向行政法院提告,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撤銷停業處分及該訴願決定,至於新台幣5萬元裁罰則維持,仍可上訴。

法院指出,觀光局在無證據足以認定該區域有何會引起公安危險的立即缺失,僅為實施檢查,就未定範圍命令八仙無限期停止「整個八仙海岸園區」全部營業,顯然逾越實現目的必要程度。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今天對此回應,八仙樂園一直都沒有向觀光局申請復業,觀光局將等到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八仙塵爆呂忠吉關5年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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