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奧會規定 林德福:不是有了公益理事改革就會成功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行政院版本的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擬規定取得政府補助達一定金額的協會需設置公益理監事,但此條文卻遭國際奧會指出違反國際奧會憲章。體育署長林德福今(24)日表示,根據國際奧會規定,確實沒有辦法設置,況且公益理事能力有限,並不是有了公益理事改革就會成功。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質疑,中華奧會在台灣運作,取得政府相當多的補助,為何不能派員監督?難道要將中華奧會視為「治外法權」不聞不問?對此林德福回應,確實沒有辦法設置,因為會違反國際奧會章程,況且公益理事僅有一人,能力有限,並不是有了公益理事,體育改革就會成功。

另外有關國家代表隊檢討會議和相關籌備會議,是否會有四方代表,讓棒球工會參加?林德福則承諾,往後國家代表隊賽後檢討會會有四方代表參加。

體育署長林德福 圖/記者林敬旻攝

▲林德福認為不是有了公益理事改革就會成功。(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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