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宣告民法「禁同婚」違憲 尤美女:台灣之光

記者張之謙、林敬旻/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於今(24)日公佈同婚釋憲結果,宣告現行法令不允許同性結婚,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要求有關機關於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對此長期推動同性婚姻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正如電影「關鍵少數」所講的,百年之後回頭來看,什麼是最重要的、能不能在歷史上留下重要的文獻,而今天大法官做到了,真的是台灣之光,希望藉此讓立法院的法案早日通過。

尤美女表示,雖然大法官指出要以何種形式保障同性婚姻屬於立法機關權責,但解釋文中特別提到,若沒有在2年內完正修法,那同志可以比照民法親屬篇婚姻章的規定,拿2個證人的簽名到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這裡其實隱含這應該要修民法,因為是民法本身沒有保障婚姻的權利而違憲。

此外,既然大法官會議解釋說婚姻自由要受到保障,那顯然不能制定同性伴侶法,至於能不能用同性婚姻法,尤美女認為,如果說內容跟民法親屬篇完全一樣,那當然可以,只是如果內容完全一樣,為什麼要特別制定專法呢?

同婚釋憲,同性戀,反同,同志,平權,民進黨立法委員尤美女 圖/記者林敬旻攝

▲圖/記者林敬旻攝

至於接下來的修法期程,尤美女說,因為這個會期已經結束,只剩下臨時會,但臨時會必須由黨團來決定什麼是優先法案,他期待黨團可以將此案列入議程,如果真的不行,那就期待下個會期能盡速通過,結束長久的紛爭。

對於這樣的結果,尤美女也表示非常感動,希望藉由大法官會議的解釋,能讓立法院的法案早日通過。

同婚釋憲,同性戀,反同,同志,平權,民進黨立法委員尤美女 圖/記者林敬旻攝

▲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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