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接受釋憲結果 幸福盟:請監察院調查大法官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於今(24)日下午做出的同性婚姻釋憲案結果,下一代幸福聯盟表示無法接受,少數司法菁英不應霸凌多數民意,接下來將持續向監察院陳情,請求監察院調查大法官之失職。同時幸福盟將推動「婚姻家庭  全民決定」的公投行動,拒絕大法官擅自定義屬於人民的婚姻家庭,呼籲立法院儘速補正公民投票法,使人民得以行使直接民權,決定重大議題。

同婚釋憲,同性戀,反同,同志,平權 圖/記者林敬旻攝

▲圖/記者林敬旻攝

司法院陳情行動總召游信義認為,司法不應侵犯立法,當同婚相關草案在立法院已經進入討論階段時,大法官不應阻礙立法機關自由形塑同志保障制度的立法空間,更批評總統蔡英文上台才一年就假借司法強勢推動同性婚姻,「這樣會不會太傲慢了?」

游信義表示,大法官做出民法違憲的解釋一點都不令人感到意外,畢竟這是支持同婚的一方從頭到尾「球員兼裁判」的結果,「講白點,同婚釋憲從頭到尾都是一齣政治鬧劇。」游分析,蔡總統在選前就高調承諾要推動同性婚姻,但在反方動員的民意壓力下,總統府就安排讓司法院接下同婚這個燙手山芋,到時若綠營基層有所反彈,總統府就能把責任推給大法官。

同婚釋憲,同性戀,反同,同志,平權 圖/記者林敬旻攝

▲圖/記者林敬旻攝

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表示,幸福盟未來將做三件事:一、持續向監察院陳情,請求監察院調查大法官之失職;二、鼓勵民眾投入罷免悖離民意立委的公民行動。三、持續投入「婚姻家庭 全民決定」的公投行動。

曾獻瑩強調,少數司法菁英不應壟斷婚姻定義的決定權,重大議題應該要交付公投,特別是「婚姻定義」本質上是婚姻的核心內涵,與庶民生活息息相關,婚姻制度的變更不應與民情脫節,不論是立法院或大法官,都沒資格改變屬於全民的婚姻定義。

同婚釋憲,同性戀,反同,同志,平權 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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