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逆襲失敗 人妻與消防員不倫戀求償70萬逾時效敗訴

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6/17 15:28發稿│6/18 18:22更新:靈堂照片】

不滿被分手,女子竟然「詐死」後,以表妹名義四處散佈男友始亂終棄消息,更誇張的是,這名女子竟然是已婚的身份!這名誇張的女子就住在桃園,102年間,已是人妻的他外遇出軌認識小她6歲的林姓消防隊員,交往8個月後被分手,人妻心生怨恨,開始一連串報復行動,先偽造醫院親子鑑定證明,並印製自己的訃聞、設置靈堂「詐死」,再以「表妹」的名義四處PO出訃聞及靈堂照,爆料「表姊被林男始亂終棄,懷孕上吊、1屍2命」,全案因為媒體露出而被戳破,這名人妻背上刑事責任,因為偽造文書被判處3個月徒刑,民事部分須賠償林男6萬元精神撫慰金。

前夫逆襲失敗,人妻與消防員不倫戀求償70萬逾時效敗訴。(圖/示意圖)

▲前夫逆襲失敗,人妻與消防員不倫戀求償70萬逾時效敗訴。(圖/示意圖)

王姓女子事發後沒多久就與老公離婚,時隔三年後,王姓女的廖姓前夫在105年3月向桃園地院民事庭提告,以林姓消防隊員侵害其配偶權,請求賠償70萬元精神慰撫金。桃園地院審理後,發現2013年7月王女與林姓消防隊員的桃色糾紛經媒體報導後,前夫就算沒有看電視,也輾轉由友人處得知妻子出軌的事實,且當時他與王女正在打離婚官司而選擇隱忍,卻遲至去年3月提告,依據民法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法官認為廖男早在4年前就知道王女與林姓消防員的事了,已超過2年請求賠償的時效,判決林姓消防員不需賠償。

▲王姓女子為自己設置靈堂,對小王展開報復。

人妻"詐死"逼認不倫戀 前夫"好綠"來不及告

▲王姓女子「詐死」爆料林男「始亂終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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