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丈夫偷情,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陳姓女子懷疑汪姓丈夫與公司丁姓女職員發展婚外情,元配陳姓女子報警抓姦,撞見兩人僅穿內衣褲躺在床上,但因證據不足檢方不起訴。最新發展,元配陳姓女子掌握兩人鹹濕火辣簡訊內容,並提供高等法院法官做為婚外情鐵證,昨(9日)判丁女賠償20萬元定讞。

▲示意圖/圖翻攝自nerve.com
陳姓女子掌握兩人簡訊內容發現,丁姓女職員傳給老公「要去我家吃飯嗎?再來一炮」、「穿性感小褲褲等你」等火辣挑逗對話,高等法院認定雙方有親密男女私情關係,判丁女應賠償2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