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人夫怒訴請離婚!法官:男方可責性較高訴離判不准

記者蘇怡璇/台南報導

同在空軍服務的現役軍人夫妻檔,因為外遇而對簿公堂,其中丈夫發現妻子在LINE中與許姓同事有親密對話,懷疑對方出軌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法院卻判決不准!原因在於妻子提出證據,指控丈夫結婚後,不僅到處拈花惹草,還與許男的妻子婚外情。

外遇,老王,小王,偷吃,綠帽(flickr https://goo.gl/wZsqfo)

▲不忠夫疑妻外遇,訴離判不准。(圖/翻攝自flickr)

判決書指出,周姓男子與葉姓女子都是空軍現役軍人,兩人於2003年結婚後,一直渴望孩子,努力了10年,終於在2013年產下一女,但就在同年,丈夫被老婆抓到外遇,導致雙方失和。但為了獨生女的未來身心發展,妻子選擇原諒,並簽下承諾書,表面上維持婚姻關係,但破鏡卻難難圓。3年後,換老公在妻子手機通訊軟體中,發現曖昧及逾越倫常的對話,甚至還曾相約在外過夜,對象是一名許姓同事,丈夫因此懷疑妻子對他不忠實,讓他無法原諒,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一審法官原本判准兩人離婚,但妻子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後,提出證據,丈夫除了經常上交友網站「愛情公寓」拈花惹草外,甚至也和許男的洪姓妻子發生多次性關係,因此自認自己和許姓男子有曖昧對話的精神出軌應歸責於男方外遇不斷。而合議庭雖認定兩人對婚姻破裂都有可責性,但以周男的可責性較高,也應負擔較大的責任,不准兩人離婚。此案僅男方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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