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一罰可關30年!誘拍猥褻照 最小受害者僅國小二年級

記者鄭凱中、戴偉臣/台北報導

六月份刑事局破獲6名嫌犯,在網路上散播未成年少女私密照,利用點擊率賺錢,警方追查上游,發現照片源頭來自一名推甄上台大研究所的林姓嫌犯。他從去年開始,利用臉書等通訊軟體,鎖定未成年少女搭訕,以男女朋友互稱等話術博取信任,要求對方傳私密猥褻照,之後再散播給其他同好,受害女子多達121人,最小的竟然才國小二年級。

變態「蘿莉控」 準台大研究生誘拍猥褻照

▲林姓嫌犯散播私密照,利用點擊率賺錢。

林姓嫌犯:「可以判我死刑嗎?這個世上不會給犯錯的人第二次機會。」移送時頻頻懺悔,他是台大研究生林姓嫌犯,遭到逮捕是因為做了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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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被逮時頻頻懺悔,要求判死刑。

電影中男主角拿起手機自拍,傳性感照給網友,林姓嫌犯卻是用假照設局,誘騙未成年少女傳私密照。他在臉書、Beetalk等通訊軟體,專門認識未成年少女,以男女朋友互稱的話術博取信任,要求對方傳私密猥褻照,之後再將照片分享給其他同好,共多達121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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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通訊軟體博取信任,設局誘騙未成年少女。

對話中,他對女生說「拍多點,這張不明顯」,對方回沒辦法,林姓嫌犯甚至還要求對方在教室拍照,行徑相當惡劣,利用角色扮演騙來的照片,事後還會依年紀分門別類,最小的竟然才國小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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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察第九大隊副大隊長蔣叔君:「他等於先拿別的國中、高中未成年的私密照,傳給被害人,讓被害人收到這個猥褻私密照時,他會覺得這是同儕之間彼此私密的照片交換。」

警方將林姓嫌犯依違反兒少法移送法辦,若依一罪一罰最多將會被關30年,雖然事後被逮時充滿悔意。林姓嫌犯:「可不可以給我死刑,直接給我離開這個社會。」但在被害少女們心中,恐怕已經留下難以抹平的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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