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6月高雄一名騎機車的洪姓男子,沿凱旋四路往捷運站方向,對獨自騎單車的女學生襲胸,洪男停車之際,遭女學生撿拾安全帽反擊,洪男竟又出手襲胸,事後洪男辯稱當時是認錯人,始終不承認有強制猥褻,高雄地院檢視監視器畫面,認定他有明確性騷擾意圖,一審判洪男8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聯合報》報導,女學生表示,事發當天洪男騎機車到她旁邊說「可以認識你嗎?」她沒有理會,此時洪男竟伸手摸她左胸,她停車罵對方髒話,結果洪男又尾隨,一直逼近害她快摔車,洪男安全帽也掉了,她撿起安全帽反擊,未料洪男竟再度襲胸得逞。
洪男辯稱,他以為對方是朋友的妹妹,上前拍她後背肩膀詢問,才發現是認錯人,有向她道歉,結果對方拿安全帽攻擊,他伸手防衛。法官認為,洪男若真的認錯人,應不會繼續尾隨對方,且拍肩動作不會引發安全帽攻擊的激烈動作,認定洪男有明確性騷擾意圖,但他始終不承認犯案,看不出來有深切反省,一審判洪男8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