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化解誤會…」男同志捐血惹議 同志醫列3大點說明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一名男同志在社交平台Dcard上發文,表示自己在生日當天想捐血日行一善,但沒想到被女護理師斥責,「為甚麼要浪費我們的時間」、「明知道同性戀就是高危險愛滋病,為甚麼還要來捐血呢?」接著就被趕下車了。對此,一名男同志醫師就在昨(10)日以匿名的方式發長文,除了分享自己對同志捐血的看法外,也提出三大問題的解析,讓大家更了解男同志為什麼被列為「永不得捐血」的對象。

捐血(男)/flickr/Dave Herholz/https://flic.kr/p/519Ziy

▲男同志醫師表示,目前愛滋感染族群中最大宗的確實就是「男男間性行為」。(示意圖,非當事人/攝影者Dave Herholz, Flickr CC License)

自稱在醫學中心工作的匿名男網友於昨日晚間在Dcard上,以「我是同志醫師,我們來聊聊同志捐血」發文。該名醫師表示,每每看到同志捐血議題吵得天翻地覆時,自己的心情總是很複雜,因為不管是哪邊被罵,同時擁有兩背景的他,都覺得很不舒服。而決定發表該文,解釋同志捐血的相關問題,原PO強調,自己僅是希望可以幫忙化解一些不必要的誤會,「每個族群都有老鼠屎,但不能因此攻擊整個族群,這樣對多數的好人來說很不公平。」

針對日前男同志網友發文表示自己捐血被女護理師趕下車一事,同志醫師認為,所有人都不在現場,所以究竟該名護理師到底是口氣差,還是有惡意與否等,凡是不在現場的人其實都沒有資格斷論對錯,「她有可能只是講話比較直。」此外,站在醫護人員的場來看的話,同志醫師也補充說,因為臨床上千奇百怪的情形真的太多了,所以難免遇久有情緒,以捐血護理師來說,聽到「我是(有性行為的)男同志,我要捐血」,其實就好比急診醫師聽到「我先來的,為什麼他先看」,一樣令人火大!

而回歸到男同志不得捐血規定,很多人或許會覺得這是基本常識、注意事項都有寫等,但該名醫師認為,世界那麼大,對很多人來說這件事可能是「新知」,但對部分的人則是常識,因此他直言道,「宣導本來就不是最好的防範方式,所以才要層層把關。」

而最後關於同志捐血這項議題,這名醫師特別拆成三大問題來討論,他希望藉此釐清錯誤的知識。三大問題解析如下:

一、同志是不是愛滋危險族群?

男醫師表示,精確地來說,同志不是危險族群,但男男性行為者(尤其無套)是,至於女女性行為則非常安全(所以也不會禁止捐血)。

就目前衛福部的數據顯示,愛滋感染族群中最大宗的的確就是「男男間性行為」,且比異性間性行為高出不少,再加上母群體的人數差異,其實感染率非常懸殊。醫師接著解釋,最主要的原因,不外乎就是男男間比較常進行肛交(至於有沒有比較常無套,我不敢肯定),而醫學已經證明肛交(被插者)的風險比陰道交高很多,所以如果異性戀進行肛交,風險和男男沒有差別(可是男女之間肛交只規定一年之內不得捐血),至於口交危險則低很多。

而在「防疫和公衛政策」的需求下,哪個傳染途徑比較危險,政府當然會增強那個途徑的防疫措施,所以理當會禁止或是嚴格把關男同志捐血。而若要降低愛滋感染風險,醫師也呼籲大家,請支持PrEP(預防性投藥)等先進的預防措施吧,讓同志也能享受和異性一樣安全的愉悅。

二、同志為什麼不能捐血?

就數據顯示已經知道男男性行為是愛滋高危險傳染途徑,因此目前的規定(捐血者健康標準第五條第四項)是「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換句話說,如果你是異性戀但你因為各種原因玩過男男,一樣永遠不得捐血;如果你是男同志但沒進行過性行為或是女同志,當然可以捐血。

至於為什麼不能捐?男醫師進一步解釋,「這其實是一個控管風險的措施,雖然戴保險套或定期篩檢陰性,確實可能根本沒有帶原,但為了降低風險並減少資源浪費,多數國家都有類似規定。目前大家捐的血液會再經過一連串的檢查,但有些檢查是把相同血型的血好幾袋混在一起才做的(節省成本),所以只要一袋有問題,好幾袋都要丟掉。」

此外針對愛滋病,醫師也補充說明道,其實HIV有所謂的空窗期,而目前台灣的捐血檢驗技術已採用NAT(病毒核酸擴增檢驗),把愛滋的空窗期降到11天(以前是三週到三個月)左右,所以其實只要捐血者11天內沒有感染,大概都是安全的血(其他血液疾病也有各自的檢驗)。只是如果能在填問卷、面談的時候,就把有風險的擋下來,對輸血者來說一定更有保障。

另外,男醫師也提到,過去曾有民眾怕自己其實得了愛滋,但又不敢面對現實去篩檢,所以就靠捐血的方式等血液中心通知,但這樣的行為其實非常糟糕、沒道德,因為等於是犧牲輸血者的安全!就怕有人再以這種方式來了檢測自己有沒有得愛滋,目前衛福部已規定「愛滋病毒檢驗結果不會通知(其他檢驗如果陽性都會通知)」。

三、男男性行為不得捐血的規定是不是歧視?

男醫師表示,現在許多人都喜歡說「你把歧視無限上綱」、「來互相歧視啊」,但其實大家根本沒搞清楚「歧視的定義」!他談及朱家安的文章中提到的論述,其實所謂的歧視是,「弱勢族群因為自己的身分,權益受損或是被強化負面形象」。

不過就「權益受損」這點來說,不得捐血不算什麼歧視,因捐血不是什麼權益。但就「負面形象」來說則有待商榷,因捐血規定中「永不得捐血」的其他身分只剩毒癮者、性工作者和各種血液疾病的患者。只是因為的規定和「吸毒、性工作、病患」一樣,所以對同志來說,不過是進行正常的性行為,卻延伸出這樣的問題,醫師直言,「很難不被汙名化。」

然而,就科學角度來說的話,11天以上沒有進行性行為,捐血造成的愛滋感染機率其實已經很低,那麼有沒有必要註記「終身不得捐血」?男醫師對此表示,台灣是少數這樣規定的國家,日本、美國、加拿大只要一年內無男男性行為就可以捐,而西班牙、義大利、葡萄牙甚至不管是否為同志,只要近期無危險性行為就一視同仁,這些國家也未因此增加輸血風險,因此今年二月,疾管署已研擬放寬為「五年內沒有男男性行為就可捐血」。

解釋完上述的三大問題,男醫師也在文末語重心長地表示,「科學數據就擺在那,剩下的就是人性和政治問題了。希望各位下次看到這個議題時,不要又拿各種錯誤知識和刻板印象出來人身攻擊了,越進步的社會,應該要越重視科學、邏輯和互相包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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