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結構債弊案!名律師教唆偽證判6月定讞 月底將執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資深律師陳世寬,在元大創辦人馬志玲夫婦捲入結構債弊案期間,被控教唆元京證券協理曾鴻展應訊時說謊,企圖幫馬志玲等人脫身,被依教唆偽證罪判刑6月定讞。台北地檢署已通知陳世寬本月底報到執行,因教唆偽證罪依法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折抵,若陳世寬聲請,屆時將由執行檢察官決定准駁。

據了解,北檢目前的社會勞動服務,包括:地檢署、二殯等地的環境清潔、育幼院志工等,過去像是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等人也都因犯下偽證罪遭判刑,均聲請社會勞動獲准。因此,若陳世寬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獲准,檢方可能考量他的法律專長,另規劃如法律諮詢等類勞動工作。

馬志玲夫婦2005年間出清元大投信持有結構債時,將家族應承受的3.8億元損失轉嫁集團旗下元京證券,夫妻倆2014年被判刑7年4月定讞。但檢方指控,先前在偵辦馬志玲夫妻所犯結構債案情,訊問當時奉命下單的曾鴻展:「為何將87.5億元結構債用在元京證與騰達投資公司之間來回交易?」曾鴻展供稱是女副總吳麗敏指示作錯帳,要他「還原回去」,後來曾男又翻供表示,其實是陳世寬建議他這麼說,陳世寬隨即遭檢方起訴教唆偽證罪。但陳世寬辯稱,只是要求當事人出庭講實話,絕無教唆偽證。

一審認為查無實據,判陳無罪,但二審採信曾男等人證詞,認定陳是一對一指點曾男掩飾馬家把損失轉嫁元京證券,並斥責陳世寬身為律師,應協助法院發現真實,卻扭曲事實、混淆是非,改判6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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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寬因涉嫌教唆偽證,遭判刑定讞,月底將執行。(圖/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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