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國中少女過情人節 18歲少年企圖性侵結果「不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剛滿18歲的陳姓男子,去年透過網路認識一名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14歲少女,還在西洋情人節前夕邀少女約會,少女赴約後,陳男竟然直接帶著她到友人住處頂樓企圖性侵。事後少女母親發覺少女有異,追問下才得知陳男淫行。

性侵,被害人,角落哭,強制性交

▲少女遭陳男性侵、猥褻。(圖/示意圖)

陳男透過網路認識這名14歲少女,於去年2月13日邀對方出門約會,本是要一起到陳男朋友家聚會,但陳男當天卻直接帶著少女到友人家頂樓,並要求少女替他口交,但遭到對方拒絕,陳男竟企圖性侵,但過程中發現自己「硬不起來」,只好改以手指性侵。

事後少女母親察覺有異,在追問下得知女兒遭性侵後憤而提告。庭訊時,陳男辯稱當天確實有單獨約會,但因為朋友不在家,故改去逛夜市,但新北檢方勘驗倆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少女曾傳「我不敢口交是因為我太緊張了」等字眼,且少女處女膜及陰道口有撕裂傷,因此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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