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與男網友床戰2夜 因他沒穿內褲被母發現怒報警

記者陳啟明/高雄報導

一名家住新北市21歲郭姓男子,去年從網路遊戲上認識高雄一名13歲少女,南下夜宿少女家2天,兩度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不料隔天郭男沒穿內褲躺在少女床上被少女母親發現,少女母親憤而向警方報案,怒告郭男性侵女兒。法官一審將郭男判刑3月,郭男與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卻判更重,高雄高分院今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共2罪,判郭男有期徒刑6月。

高雄高分院

高雄高分院判處郭男有期徒刑6個月。(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從事保全工作的郭姓男子,去年7 、8月間經由網路遊戲認識家住高雄、年僅13歲的少女,郭男誤認少女為14歲,於同年10月7日下午自新北市南下高雄與少女見面,少女將郭男帶至其高雄市前鎮區之住處住宿,經少女同意,兩天內發生2次性關係。

翌日晚間,少女母親發現郭男未穿內褲躺在女兒床上,遂報警處理,乃查悉上情。案經前鎮分局報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郭男在法院審理時堅稱「是兩情相悅,否認性侵」,並表示少女曾告知「已滿14歲」,少女在警訊時亦表示自願與郭男發生性關係,直到一審才改口否認。一審僅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刑3月。

郭男與檢方都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郭男與少女雖是兩情相悅,但少女未滿14歲,身心發展未成熟,且郭男犯後遲未與被害人及母親達成和解,因此撤銷原判,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共2罪,判他應執行6月,以資懲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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