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二讀 時代力量呼籲:納入資訊公開條款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3)日針對《產業創新條例》進行二讀,對此時代力量表示,為避免違反勞工權益的廠商持續申請租稅抵減,讓《產業創新條例》形同具文,呼籲朝野立委進行表決時,共同支持納入資訊公開條款。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指出,《產業創新條例》去年共有112億的租稅抵減,這是國家的錢,不能讓人民知道嗎?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修訂版本,在第10、12-1、70條都有納入公開透明,修正動議最重要的要求是要在食安、工安、環保等面向,三年內表現良好的廠商才能提出申請。

徐永明說,在協商過程裡,經濟部工業局的說法是,公布會妨礙營業機密及商業競爭性,但根據經濟部工業局提供給黨團的回覆公文裡,《產創條例》有很多獎勵補助的辦法,如產業升級轉型行動計畫(1億4千多萬)、智慧內容產業發展計畫(9千多萬)、雲端服務產業應用推廣計畫(5千多萬),裡面金額最高的是標竿新產品創新輔導計畫(10億元),這些計畫補助哪些廠商、金額都是在經濟部工業局的資料裡可公開呈現的,若這些資料都可以呈現,那為什麼根據第10、12-1條獲得租稅抵減的公司和稅額不能公開?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進一步指出,2014年跨黨派的立委通過了《產創條例》第10和第70條的修正,規定公司或企業最近三年因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得申請租稅抵減同時要追回,但通過後真的有實現立法的目的嗎?根據勞動部回給經濟部的函,並沒有過去三年違反的名單,所以通通都可以申請。

黃國昌表示,有關《產創條例》的修正,時代力量黨團的立場很清楚,為了台灣產業的升級與轉型,支持透過適當的租稅優惠,來鼓勵優良的廠商,但不應該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這些無論在食安、環境保護、勞工權益保護出現重大問題的公司。呼籲各黨派的立委,可以在表決時共同支持,將資訊公開條款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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