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棒比賽 體育署:單一投手一日限投70球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今天說,日前發生龜山國小學童單日投球數達209球的惡例;體育署學校組專門委員周國金說,少棒比賽將明訂單一投手單日不能投超過6局、70球限制。

龜山少棒投手林維恩(圖/翻攝自YouTube)

▲ 龜山少棒投手林維恩(圖/翻攝自YouTube)

民主進步黨立委黃國書、張廖萬堅、蘇巧慧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黃國書說,日前重光盃少棒賽發生桃園龜山國小學童單日投球數達209球的惡例,網路上無不一片撻伐。他說,這次重光盃只有投球局數、沒有球數限制,與目前國際棒球比賽以球數做限制不同,形成制度漏洞。

他說,為了避免運動員在學生階段因過度使用而提早折損,國民體育法有規定,應訂定出賽限制,但體育署卻沒有處理使用與頻繁出賽的問題。他表示,扭曲畸形的教育制度和體育班政策,是這個事件中最應該被檢討的最大元凶,不能讓一時的勝負,取代快樂學習的初衷,也不能為了短期的成績,犧牲選手的健康。

張廖萬堅說,基層3級棒球只有想要贏球,沒有注意到要保護選手,訓練的專業度也有所不足。蘇巧慧說,國體法修正初審討論時,原本是希望任何體育項目選手,在學校中還是有基本學力可以達成、不要偏廢,不要連基本的學力都達不到,但這不表示出賽限制是要和成績綁在一起,出賽限制應就生理狀況,要達到保護的標準。

她說,美國對11至12歲的選手規定,單場單一投手最多只能投85球,並有休息天數的限制,與龜山國小這次單名投手單日投了209球,差距很大。她呼籲體育署,對於小選手的出賽限制,要有更明確的規範。體育署學校組專門委員周國金回應表示,為杜絕類似事件重演,體育署將發文給各縣市,要求地方舉辦青少棒比賽時,在競賽規則中得明訂單日不能投超過6局、70球的限制。

周國金表示,只要是公部門舉辦的青少棒賽事,都有明文規定投球局數與投球數的限制,1年全台約有超過20場大大小小的青少棒比賽,大多數比賽的競賽規則當中,都會附註比照全國青少棒聯賽規則辦理,這次重光盃少棒賽並未在規則中加註這條規定,因此這項比賽等同沒有投球數與局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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