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救難員有疏失…兒山難國賠267萬 家屬:絕不是為了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2011年時,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獨自攀登白姑大山發生山難,事後張的父母提告請求國賠,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最後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有疏失,判賠267萬元,這除了重創救難人員的信心外,更成為司法上罕見的山難搜救判國賠案例;對此,張男的雙親強調,會做這樣的決定絕對不是為了錢,而是希望政府更重視登山安全。

搜救隊、山難/資料照

▲家屬認為救難隊間接害死兒子,於是決定提出國賠,希望政府重視搜救問題。(圖/資料照)

張生獨自攀登白姑大山不幸失蹤罹難,最後家屬決定請求國賠,2015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南投縣消防局敗訴,必須賠償張生家屬267萬。對於這個結果,許多基層救難人員都感到相當心灰意冷,認為這就像不良的醫病關係,「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強調這樣請求國賠、怪罪,完全否定了救難人員的努力,畢竟沒有任何救難人員希望結果是「悲劇」啊!

最後南投縣消防局決定上訴,於今(29)日在台灣高等法院進行言詞辯論。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張生家屬、律師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竟拖到翌日才派搜救隊上山,且這過程也沒主動向熟悉山況的民間登山救難團體求助,整個搜救漫無章法才會延誤「搶命」黃金時間。不僅如此,家屬更提出質疑,認為救難隊花了51天都沒有結果,反觀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花1個小時就找到張生,這分明就顯示出國家救難「系統失靈、反應低落」。

張博崴父母/資料照

▲張生雙親現在積極投入面山教育。(圖/資料照)

但南投縣消防局反駁,強調當時已請到全國許多搜救團體,完全沒有延誤搶救張生,而那名山友得以找到張生的遺體,是因為排除別人搜救過的路線。對於家屬指控消防局怠忽職守,南投縣消防局委任律師直言,這是相當不合理的批評,因為搜救人員這51天來在山裡奔波、冒著危險搜尋,家屬卻因山友「踩著別人的心血」尋獲到兒子的遺體全盤否認救難隊的付出,真的很不應該!

張生雙親事後受訪表示,會決定提出國賠絕對不是為了錢,而是希望政府重視搜救失靈的問題。張父說,因為兒子不幸命喪山難,所以他們毅然決然結束原本的事業,積極投訴面山教育,目的就是希望不要再發生這樣的悲劇,既然身為家屬的他們願意解決問題,那麼身為政府的不是更應檢討嗎?重申會提出國賠就是希望國家知道搜救系統嚴重失靈,應全面改善、檢討,建議山難應比照空難報告。

搜救隊、山難/資料照

▲不少搜救人員對於這樣的結果都表示心寒,直呼有誰救人希望是悲劇?(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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