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過勞案件頻上演 法官用「勸世文」判決書盼回頭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事件在台灣社會層出不窮,不管政府再怎麼宣導、民眾再怎麼輿論,似乎都犯罪者被當成耳邊風,看在處理這類案件的檢察官、法官眼裡,除了直搖頭,也只能用判決書寫下「勸世文」警惕,希望這些罪犯能夠早日「想通」。

▲藝人陳喬恩日前才因酒駕交保。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一名高姓男子在3年內3度酒駕,3次都因涉及公共危險罪被逮,基隆地院法官施添寶認為高男根本不知悔改,在審結判決書中語重心長寫下兩千字勸世文。

酒測, 酒駕,臨檢。

▲台灣酒駕事件頻頻上演。(圖/資料照)

施添寶在內容寫著,不要和錢過不去,「酒駕受罰努力繳錢給國庫,實在划不來」,何不省著自己用,酒後坐計程車或請沒有喝酒的朋友載一程,「若果真要喝酒者,請喝更高價格好酒」,何必酒駕被抓再把錢繳給國庫,「自己要會加減乘除算一算,不要心存僥倖自己害自己。」

施添寶還勸說,不要結交酒友,若往後生病了,能夠照顧你的可不是這些酒友,而是親人,但你又有什麼能回饋給他們呢?不要等酒駕後,「才苦苦求別人原諒,發現自己所做所為是那麼可笑不值得,且走不進的監獄世界就不要硬擠了」。

有別於罰款、勞動服務,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劉仁慈則是要被告抄寫佛經、論語,劉仁慈還曾要求涉及公共危險罪的知名包子師傅,教導犯罪被害人及家屬製作包子,讓他們有一技之長謀生,藉由從事公益,讓他誠心悔改不再酒駕。

一名何姓勞工「高度加班」導致右半身癱瘓的求償案件,桃園地院法官毛松廷更在判決書中表明自己非恐龍法官,對於業者一句「勞工自願加班」,他直接打臉,「本法官亦不像行政院賴院長、勞動部林部長昧於基層勞動處境,而異於常人地一廂情願輕信勞資協議之談判自由(加班作功德?),就相信原告自願加班。

針對過勞案件,桃園地院法官毛松廷的判決書,引起廣大迴響。(圖/翻攝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桃園地院法官毛松廷的判決書引起廣大迴響。(圖/翻攝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審理這些一而再,再而三上演的酒駕、過勞案件,法官透過判決書的苦口婆心,莫非只是希望能讓當事人「早日回頭,永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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