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國判刑5年 陸委會:李明哲已移監湖南赤山監獄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台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去年底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刑5年有期徒刑,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1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大陸有關單位近日已將李明哲移往湖南赤山監獄;陸委會與海基會後續將儘速協助家屬探視,

一審宣判時李明哲與李凈瑜見面,網路中國官方發布影片截圖

▲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11月28日一審宣判,李明哲被處5年有期徒刑。圖為一審宣判時李明哲與李凈瑜見面。(資料照/網路中國官方發布影片截圖)

陸委會今天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在會中針對媒體詢問指出,陸委會透過既有管道台商告知,李明哲已遭移監到湖南赤山監獄,相關訊息已告知李明哲家屬;李明哲家屬也已向赤山監獄獄方詢問相關事宜。

邱垂正並指出,陸委會與海基會將循既有管道聯繫陸方,要求保障當事人與家屬相關權益,目前正儘速協助家屬探視。陸委會也敦促中方核發證件,協助家屬能早日赴陸探視李明哲。

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2017年11月28日一審宣判,李明哲被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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