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巡守隊辦公室性侵友人孫女 辯:有問過女童,她說舒服

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老不修!新北一名年過60歲的蔡姓男子,去年4月某日下午在蘆洲區某巡守隊前巧遇友人10歲孫女,一時起色心,將人拉到巡守隊貨櫃屋內性侵,女童最後藉口尿急脫逃,並向母親反應後報警。曾男到案後承認行為但否認有強迫情事,辯稱「有問過女童」、「她還有說舒服」等話。今被新北地檢署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8月,全案可上訴。

▲少女因為嘗禁果被抓包,反誣告老爸性侵。(圖/示意圖/資料照)

蔡男在巡守隊辦公室內手指性侵女童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女童被拉進貨櫃屋後,曾經反映不舒服並試圖反抗,最後是藉口尿急脫逃,逃出後就隨即向母親反應報警。

蔡男則坦承用手指性侵女童下體,但否認有強迫情事,辯稱「有問過女童」,並說「她還有說舒服」。他供稱,當時有問女童平時會不會自慰,對方說會,後來才會問「幫你玩好不好」,問完,她也答應。

法院詢問女童經過,女童指蔡男是長輩,因為怕蔡生氣,所以不敢說出心中想法,但心裡是不願意的,後來才假借上廁所逃跑,當時蔡還說上完廁所繼續做。她進一步表示,叔公當時確實有問她「舒不舒服」,而自己也回答「舒服」,但會這樣回答,目的是要騙他,因為怕自己被打。

法院認為,蔡男是女童長輩,不用特別施壓或施以暴力,就足對女童心理造成極大壓力,迫使其不敢不從。況且,蔡男只是女童爺爺的朋友,怎可能答應其侵犯行為。而蔡男已是62歲的成年人,對於這樣的常理應該有所了解,但女童都已經喊痛抗去,仍執意侵犯對方下體,明顯違反對方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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