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搞過教授!曖昧簡訊成鐵證 補教老闆判賠10萬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位洪姓補習班老闆,與同公司的陳姓女執行長偷腥,時間長達10年之久,洪男妻子發現後聯繫陳女丈夫,並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洪男應訊時否認通姦,但他曾傳送「我也想躺在妳懷裡」等簡訊給陳女,更在陳女即將到某大學任教時,又傳了「沒搞過教授!」等訊息,加上陳女離職後還跟洪男到台中出差,行車紀錄器錄下他詢問陳女「要不要去睡覺?」之對話,新北地院認為2人確有男女感情,且已破壞陳夫婚姻幸福,今判洪男須賠償10萬元。

據了解,洪男在新北市開設兒童才藝補習班,妻子擔任公司財務長,陳女則在10年前進入該公司,並擔任執行長一職,未料洪男卻與陳女發展出地下情,前年9月間,洪妻發現老公疑似外遇,隨即聯繫陳夫商量,希望一同斬斷2人關係,事後陳夫取得通姦證據,包括妻子與洪男的曖昧簡訊,以及行車紀錄器對話內容,憤而提出通姦告訴並求償50萬元。

洪男應訊時辯稱,陳女找他都是為了公事,純粹是妻子有所誤會,加上2女常因工作爆發口角,為了平息妻子怒火,陳女已於前年9月離職,他偶爾會傳一些鼓勵或安慰的簡訊給陳女,但兩人之間絕無曖昧。

法官認為,洪男曾多次傳送簡訊給陳女,包括「希望我們可以一起渡過難關」、「我會盡量保護妳」、「對我,妳一輩子也用不完」、「想妳也愛妳」、「我也想躺在妳懷裡」等曖昧內容,當陳女貼出抱著小孩的照片時,洪男亦回:「我們的孩子嗎?」,陳女提及即將到某大學擔任教授時,洪男還說:「沒搞過教授!」

尤有甚者,前年11月間,洪男開車載陳女到台中出差,回程時洪男表示:「要不要去睡覺?」,陳女以時間過晚回絕,但她又接著表示:「叫你在台中過夜,你就不要,一定要回來。」,此時洪妻突然來電,洪男還謊稱自己仍在桃園,足見兩人之間有男女感情,已破壞陳夫婚姻幸福,今判洪男須賠陳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閨密,低頭族,滑手機,簡訊(圖/資料照)

▲洪男與陳女的曖昧簡訊洩漏姦情,今判他須賠1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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