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與音樂老師嘿咻懷孕 女學生判賠師母45萬元

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台南市1名劉姓女子,原本是台南藝術大學音樂系饒姓男老師的學生,後來也擔任系辦公室助理,卻與饒師發生婚外情,2人曾在教師宿舍嘿咻2次,而且事後竟都懷孕流產,饒妻得知此事後氣憤提告,並向劉女求償200萬元;去年二審法官認為,劉女遭饒師始亂終棄、情有可原,依2次通姦罪輕判她3月徒刑;劉女向法官表示,自己月薪不到3萬元,台北生活負擔高,最多只能賠30萬元,法官審酌判劉女須賠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劉女就讀北部某私立大學時,饒男便是她的老師,後來對方轉任台南藝術大學應用音樂系時,劉女亦到同系所擔任辦公室助理,未料2人竟發展出婚外情;103年10月間及104年3月間,2人都在教師宿舍發生性行為,2次都讓劉女懷孕並流產,未能將孩子生下來,104年4月間,饒師將外遇一事告訴妻子,饒妻遂怒告劉女妨害家庭。

饒師庭訊時表示,他曾與劉女兩度發生性行為,事後劉女都給他看驗孕棒,他均拿1萬元給付墮胎費,兩次都要對方拿掉孩子,劉女很希望他離婚,還用怪力亂神的言論威脅他,劉女還說:「這是你的小孩,家人會有報應,你太太必須消失。」,直到最後他受不了,才跟太太坦承婚外情一事,他很後悔傷害太太,自己也因此離開南藝大。

劉女應訊時則表示,她與老師發生性行為,對師母深感抱歉,但對方索賠200萬元,遠遠超過她能負擔的數字,她的月收入不到3萬元,台北租屋生活負擔又高,最多只能賠30萬元,這筆錢還是父母想辦法湊來的;台南地院法官審酌雙方年所得,以及饒妻所受的傷害,判劉女應賠償45萬元。

偷情,外遇,通姦,偷吃,性交(圖/記者 林盈君攝)

▲饒師與劉女兩度嘿咻後均懷孕流產。(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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