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法官可審性騷案件?司法院:不適當,會進行檢討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法官陳鴻彬性騷擾女助理案,經職務法庭再審後由免職改判為罰款,引發社會譁然。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19)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目前在實務上,法官因性騷擾被移送,卻仍然可以審查性騷擾案件。對此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不適當,承諾將進行檢討。

黃國昌表示,既然不適合,那司法院有什麼相關對策?目前實務運作上,沒有任何控管對吧?呂太郎表示,目前在實務上確實沒有相關機制,這部分會回去檢討。

陳鴻斌改判罰款 呂太郎:不符社會期待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前)12日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前北高行法官陳鴻斌被控與助理有異常互動案遭處罰款,不符合社會期待。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7年3月12日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承諾進行檢討。(圖/中央社)

黃國昌也指出,在陳鴻彬的案件中,法院的性騷擾調查委員會並沒有啟動,反而是由法官自律委員會來處理,這是為什麼呢?如果司法院在檢討性騷擾防治時,卻沒有搞清楚沒有啟動的原因,那這樣的檢討有什麼用,司法院會說已經設置性騷擾調查委員會,但卻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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