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討生活費被拒11刀弒母 高雄失業男判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雄大寮區一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37歲莊姓男子,因失業沒錢花用,前年11月向母親索討生活費被拒,竟持2把水果刀狂刺母親11刀致死,父親、弟弟見狀出手搶刀也被砍傷。歷審認定,莊男行兇時精神正常,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後,今(21)日被最高法院駁回,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37歲莊男為家中長子,長期受思覺失調症所苦,其父案發前曾有意讓莊男強制住院,因莊母不忍心才做罷。2016年11月28日清晨7 時許,莊男因認為父母在他數月前失業後斷絕其經濟來源而心生不滿,遷怒母親,竟持水果刀2把刺母親11刀,致莊母因而血胸、氣胸及腹腔內出血,送醫後不治。莊男行兇時其父親、弟弟在2樓聽到莊母呼救趕緊下樓合力將莊男水果刀奪下時也同遭砍傷,隨即報警。莊男行兇後還外出購買飲料,返家後被警方逮捕。莊男到案供稱,他失業後本    來是弟弟給他生活費,也不知為何後來弟弟就不給他生活費,而將錢交給母親處理,母親又很愛碎唸,他是認為他們要斷絕他的經濟來源等。

▲警方現場拉起封鎖線。(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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