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近50億!陸貪官張中生判死 網友砲轟:拖去斬首示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過度貪婪,連性命都賠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任以來致力打貪,出現許多官員「畏罪自殺」情形,山西省呂梁市前副市長張中生則因涉貪近50億新台幣,今(28)日一審判處死刑,這也是中共18大以來,貪腐犯罪適用死刑的首例。

中國大陸,貪汙,貪官,張中生,收賄,死刑,18大(圖/翻攝自微博)

張中生(圖/翻攝自微博)

據陸媒報導,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出,張中生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於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中生除了貪汙,案發後有高達人民幣3億元贓款仍未退繳,法院直指,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此外,判決書更形容張中生「目無法紀,極其貪婪,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應予依法嚴懲,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瞭解,1997年至2013年間,張中生利用擔任山西省中陽縣縣長、中共中陽縣委書記、山西省呂梁地區行署副專員、中共呂梁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炭資源整合、項目審批等事項上給予幫助,甚至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貪汙金額高達10.4億元人民幣,換算新台幣48.4億元。這更是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18大)以來,貪腐犯罪適用死刑的第一案。

判決消息一出,讓微博網友「大快人心」,並撻伐「我覺得山西的官都應該查一查,山西是真窮啊」、「處死刑,國家的蛀蟲」、「這樣的人怎麼能代表人民!」、「怕是貪到自己都忘記了數目…」、「怪不得山西老百姓過的苦」、「整個大中國的冰山一角」、「現在已經很少見判死刑了啊」、「應該拖去斬首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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