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買1600發子彈正常?預備犯無罪?他神分析被推爆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狄鶯、孫鵬兒子孫安佐在美國賓州涉威脅槍擊案,案情有新進展,當地警方查出孫安佐藏1600發子彈與一把自組的手槍,火力之大令警方咋舌。雖然美國購買槍枝彈藥容易,但不少網友仍然好奇,孫安佐擁有1600發子彈, 一般美國家庭會囤積這麼多彈量嗎?此外網友也對孫安佐購買槍彈的來源合法,以及他是「預備犯無罪」,也產生很大的爭論。

孫安佐,上達比_Joe Holden臉書

▲賓州警方偵辦孫安佐案,又起出1600發子彈及1把手槍。(圖/翻攝自畫面)

有居住美國的網友回應,購買1600發子彈對美國人而言有點誇張,對外國人來說很不正常,他自己家裡也只有20顆而已;也有人說「對有打靶習慣的人很正常,一般人不正常」、「美國軍武迷來說正常,但他就錯在很白目的殺人預告」、「常用的子彈很多都是1000顆一盒」。

此外有網友不解,以孫安佐18歲的年紀及外國人身分,在美國買槍到底合不合法?也有人認為,孫安佐購買槍彈的來源合法,且僅口頭發出威脅警告,一般都是「預備犯無罪」。對此一名專業網友PO文表示,槍彈合法不代表不會拿去恐攻,拿合法購買的武器去恐攻的人多的是,就目前所知,孫安佐的槍彈來源雖然合法,但持有人是違法的。

這名網友指出,美國法律規定外國人禁止持槍,除非是以打獵為目的的持槍,非美國公民要買槍持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先上課,取得資格購買獵證,滿足豁免要求,而孫安佐只到美國半年左右,應還沒取得獵證,所以持槍就是違法,而美國合法買槍年齡雖然是18歲,但指的是長步槍,手槍的話要滿21歲才能持有,但孫安佐卻持有手槍,就算是有獵證也是違法的。

至於預備犯無罪的爭議,該名網友指出,美國大部份法律的確是不處罰預備犯,但本案警方是用賓州州法第2706條,只要有口頭上發出警告威脅都會構成,孫安佐已明確說出犯案的人、事、時、地、物,符合構成預備犯條件,且孫安佐自稱的開玩笑,已讓同學心生恐懼,這也將是陪審團斷案的重要依據。這篇分析文一出,網友紛紛大讚「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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