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報告也有事!女大生遭強吻硬上 渣男:明明很淫蕩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陳姓男大生,去年3月間邀約女同學小莉(化名)前來租屋處寫報告,卻趁著兩人共處一室的機會,先強吻小莉再扒去褲子,將對方壓在床上性侵得逞,小莉哭著哀求:「不要這樣!」,陳男竟回:「妳明明就很欠×,還說不要!」,小莉事後驗傷提告,陳男還辯稱是合意性交,士林地院認為,陳男犯後態度不佳,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

小莉指控,她與陳男是在課堂上認識,當天對方邀約她一起做報告,合作過程原本一切正常,結束後她收拾東西準備離開,陳男遞出手機請她觀看,她一靠過去就被強吻,下意識推開對方後縮到床邊,陳男竟把手伸進她的褲子,隔著內褲狂摸下體。

小莉還說,當時她奮力抵抗,陳男卻將她壓在床上,並扒下褲子到大腿處,從後方硬上得逞,她一直哭著說不要,但陳男整個身體壓在她身上,讓她完全無法動彈,甚至表示:「妳明明那麼淫蕩,妳就是這麼欠×的人,還說不要!」,她好不容易才掙脫,當場崩潰大哭,陳男才停手並向她道歉。

小莉因全身多處瘀傷,事後在同學建議下到醫院驗傷,隨後前往派出所提告;陳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認為兩人是合意性交,小莉會痛哭是覺得對不起男友,身上的傷也是被男友打的,與他毫無關係。

法官清查2人對話紀錄後發現,案發隔天陳男曾傳LINE道歉,小莉則回:「就算我喊停,終究還是發生了!」,陳男並未就此反駁,甚至回說:「妳昨天哭的時候,我有嚇到!」,加上小莉內褲上有採集到陳男DNA,因此認定陳男罪證明確。

法官認為,陳男矢口否認犯行,飾詞卸責,也從未向小莉道歉或賠償,犯後態度不佳,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不得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性侵,被害人,角落哭,強制性交

▲女大生遭男同學性侵後崩潰大哭。(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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