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酒駕撞傷6人!署長陳家欽:依法辦理絕不護短

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刑事局預防科股長張博鈞,遭人爆料昨夜酒後駕車,行經高雄左營區瑞豐夜市前的裕誠路、南屏路路口時,撞上待轉區的機車5輛、腳踏車1輛及欲左轉的銀色自小客車1輛,造成騎士、附載乘客共6人全身多處擦、挫傷,幸好就醫後都無大礙。警方表示,全案僅張男酒駕,呼氣酒測值達0.89毫克,訊後遭轄區警方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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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預防科股長張博鈞,遭人爆料昨夜酒後駕車。(圖/資料照)

高雄警方表示,張男(40歲)昨夜因朋友邀宴,喝3瓶啤酒後駕車返家,途中沿左營區裕誠路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南屏路路口後欲右轉,疑一時失神未注意車前號誌狀況,闖紅燈擦撞正停等於待轉區的機車5輛、腳踏車1輛及欲左轉的銀色汽車1輛,造成四人輕傷送醫、所幸無辜的騎士駕駛送醫後並無大礙。警政署今天中午發表聲明,刑事局預防科股長張博鈞目前支援署長辦公室,在高雄市轄區涉及酒後肇事案,署長陳家欽得知後表示至為痛心與震怒。

據了解,張男因職務需要,長期於北部任職,20日是周休假日返回南部,餐敘之後酒後嘗試駕車返家卻在途中肇事。由於張博鈞職階仍掛在刑事局,刑事局表示,該案已依法處理並派員深入調查,警方將等張博鈞刑事責任確認後依規定懲處,絕不寬待。另張員主管職務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警政署強調依法辦理絕不護短,目前依規定將張博鈞調離警政署現職,並拔掉股長職務調降為非主管職,除依法移送公共危險罪追究刑責外,張員亦將面臨最少兩支小過、甚至不排除記大過的嚴厲懲處,警政署表示,對於杜絕員警酒駕期許與懲處標準,無論幹部與基層、沒有假期,也絕不寬容以飭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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