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推「行動支付」 律師用Apple Pay繳費讚親民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現代人消費早就不用攜帶大把現金在身上,只要有帶卡或手機就可以買東西。台北地院為因應現代人的消費型態,前年開始就與臺灣銀行及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合作,開辦金融卡、信用卡繳費制度,今(30)日則是首度開放行動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Android Pay的便利繳費體驗,且無庸負擔其他費用。

北院實施行動支付,律師張志全體驗用Apple Pay繳納支付命令費。潘千詩攝影

▲律師張志全來北院繳納支付命令費用,率先使用行動支付APPLE PAY繳款。(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律師張志全因為要繳納「支付命令」的費用500元,今天剛好來法院繳費,正好搭上北院剛上路的「行動支付」服務,當場體驗Apple Pay繳費,手機輕輕放在機器上感應一下,費用立刻繳納完成,完全不用掏錢、算錢、找錢。繳納完畢後,張志全律師受訪表示,台北地院是第一家使用行動支付來繳納訴訟費用的法院,這樣的服務相當親民,讓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不用攜帶或提領鉅額現金,即可完成繳納,讓司法親民又更向前一步。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表示,關於刷卡手續費部分,經本院與銀行一番洽談,自2018年4月16日起,在10萬元額度範圍內,於本院使用共計32家金融機構所發行之信用卡繳費,均無庸繳納手續費,但信用卡繳費不適用於刑事保證金、民事執行案款、提存款之繳納。

北院表示,為因應行動支付在數位經濟時代已成趨勢,將實體卡片虛擬化存至手機等行動載具,可以增加民眾付款管道的多元性與便利性,因此自2018年4月30日起,民眾只要持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各發卡機構信用卡,也可以免手續費享有手機行動支付或國際主流行動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Android Pay的便利繳費體驗。

台北地院,刷卡繳費,10萬元。潘千詩攝影

▲台北地院繳費可以刷卡或使用行動支付。(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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