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遭繼父性侵產子 少女淚求:不想他被關,他對我很好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問題家庭又一樁!雲林縣4年前有一名當時還未滿15歲的國中少女,因媽媽入監服刑而與繼父同住,將近2年的時間遭繼父性侵無數次,但僅記得母親死後至少女發現自己懷孕這段期間的10次,直到少女產下一子,遭繼父性侵一事才曝光。由於少女在法院審理時,哭著表示不希望繼父被判刑,因為繼父對她比生父還好,但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認為繼父犯行重大,今(20)日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刑8年6月定讞。

▲國中少女遭繼父性侵生子。(示意圖/翻攝自Pxhere https://goo.gl/5FwpKG)

檢方指控,繼父自2014年2、3月起,趁夜間與被害少女同床共眠時,不顧少女言詞拒絕及身體扭動躲避,以身體強壓少女,並違反少女意願褪去她的短褲、內褲後性侵得逞,直至2015年8月15日性侵後,導致少女懷孕,經少女發現時,已妊娠27週,無法人工流產,遂於2016年4月在雲林縣的婦產科診所產下一子,經診所通報才被揭發這起性侵事件。檢方調查這段期間,繼父共對少女強制性交10次。

法院審理時,少女坦承,早在2011年11月母親在監期間,即與繼父發生性行為,而母親假釋後至死亡間也曾發生過1次,但只記得自母親死後至發現懷孕,與繼父共發生過10次關係;繼父辯稱,是自2015年間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起因是少女生母死後,因為作頭七,少女會怕,因而睡在一起。

少女於審判時告訴法官,第一次時曾質問、推開繼父說「不要」,但繼父用身體壓著她,她也都有反抗,繼父力氣很大,平日也有叫繼父睡覺時不要碰她,繼父與她發生關係時,沒有問她同不同意。少女被檢察官問到,妳希望繼父被判刑、被關嗎?少女哭著回稱「不希望」,還稱繼父對她很好,比親生父親對她還好,審理時更表示要原諒繼父。

一審將繼父判刑5年,二審認定,檢方僅起訴2014年至2015年的10次強制性交罪,並審酌繼父造成少女懷孕產子,惡性重大,且男嬰被繼父的叔公照料,為杜絕僥倖、減少犯罪,不宜輕縱,加重改判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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