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賊釀1死「國賠被駁回」 毒蟲得賠1160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09年底,桃園保安警察大隊陳風烈攔查違規騎士余政興,由於余男有毒品前科心虛想逃,卻在與警車追逐過程中撞上護欄,導致後座的女乘客黃雅雯傷重不治。黃女家屬向余男及保大提出民事求償、國家賠償,在法院的判決下,員警被判無罪,而余男應賠償黃女家屬1160萬元。

▲法院判員警陳風烈無罪。(圖/翻攝自pixabay)

當時保大員警陳風烈在等紅燈,遇到余政興騎車載著黃女違規超越停等線,警方示意余男受檢,但余男因為有前科心虛逃跑,後座黃女在逃逸過程中丟棄一包海洛因,甚至脫下安全帽丟警車,隨後余男機車撞上水泥護欄,黃女彈飛頭部重傷不治。

▲保大和基層派出所的其他員警稱讚法官有擔當。(圖/翻攝自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臉書)

黃女家屬不滿,向保大與余男提出求償及國賠,法院一審判陳姓員警業務過失致死罪半年,不過黃女曾用安全帽攻擊警車,加上余男拒檢逃逸自行撞上護欄,並非警車包夾等,去年4月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年駁回檢方上訴,判無罪定讞;而余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0個月,並賠償黃女爸媽、孩子及相關親人共1160萬元。對於這遲來的正義,保大和基層派出所的其他員警紛紛稱讚法官有擔當,因為這對第一線認真的員警來說,是很大的鼓勵。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