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紗誘人!酒店妹只穿內衣褲 警臨檢報告稱「衣冠完整」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賴姓巡佐,先前臨檢轄區1間酒店時,明知包廂內的酒店妹,身上僅穿著內衣褲,男客則是上半身赤裸,卻在工作報告上填寫「衣冠完整」,後來台中市警局爆發警員收賄包庇色情業者案,賴員也涉入其中,他應訊時竟辯稱,以警察辦案經驗來看,三點不露就是衣冠完整,一審法官認定他毫無悔意,依偽造文書罪重判1年6月徒刑;賴員上訴時低頭認錯,二審遂改判緩刑3年。

據了解,2013年8月16日晚間11時許,時任台中第一分局的賴姓巡佐,負責帶隊執行酒店臨檢勤務,逐間查驗包廂內的客人及小姐證件,其中1間包廂不願配合,還從裡面抵住房門拒檢,經警方曉以大義後才開門,賴員等人進入包廂後,裡頭的男客全打赤膊,酒女身上僅穿黑色內衣褲,美妙身段若隱若現,但賴員竟在工作紀錄簿寫下「「臨檢V1包廂發現,門被客人頂住無法進入,稍後警能進入臨檢,兩男女已衣冠完整坐在沙發上」等字句,明顯影響查緝妨害風化案件的正確性。

3年後,台中市警局爆發警員收賄包庇色情業者案,賴員也是涉案人之一,檢方比對工作報告及臨檢錄影檔後,進而發現他涉犯偽造文書罪;孰料,賴員始終否認犯行,還辯稱依照警方辦案經驗法則,坐檯女子沒露三點未觸法即是「衣冠完整」,等於將全體警察拖下水;賴員到了法院亦未認錯,還駁斥是法律見解不同,絕無偽造文書之意,法官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遂依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為不實登載罪,重判賴員一年半徒刑,而且未給緩刑;法官此舉嚇壞賴員,他趕緊上訴認錯,向法官坦承犯行,二審合議庭感受其悔意,改判緩刑3年。

酒店妹排排站受檢 裙子激短「美腿如林」!緝毒犬也暈了 圖/翻攝畫面

▲賴姓巡佐臨檢時發現薄紗酒店妹,卻在報告上填寫「衣冠完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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