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很健忘?揪眾性侵霸凌少女後 她竟抽菸嘻笑嗆網友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日前傳出惡劣的霸凌事件,一名就讀國中的14歲少女,因為拒絕與友人出遊,竟慘遭毆打、甩耳光,甚至被載到觀音山區的公廁性侵!而涉案的11名男女,先前已被警方逮捕,帶頭的20歲姚姓女子,與性侵少女的22歲李姓男子,已被收押禁見,其餘5名未成年涉案人,則是當庭認罪換得責付,另外2男以5萬元交保。沒想到案發至今,其中一名涉案的未成年少女,竟大方抽菸甚至挑釁網友,還表示「我xxx出來後就是要抽煙,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不懂得都閉嘴...」,實在讓人非常傻眼!

▲其中一名涉案的未成年少女,竟抽菸挑釁網友。(圖/翻攝臉書)

據了解,遭霸凌性侵的該名國中少女,原本常與這些人相約出遊,但本月17日凌晨,因少女拒絕對方的邀約,竟引起這些人的不滿,直接到住家樓下堵人,並要求支付過去外出玩耍、吃飯的相關費用6千元,之後更將少女強行押往蘆洲成蘆橋下,遭10餘人謾罵、呼巴掌、痛毆,甚至還錄影嘻笑,最後更被押往觀音山區的公廁內,遭李姓男子性侵得逞,最後再帶下山丟包。

新北,國中少女,性侵,霸凌,痛毆(圖/投訴人提供)

▲國中少女遭霸凌毆打。(圖/投訴人提供)

而事發至今將近10天,仍未見相關人等出面道歉,反倒持續PO文挑釁網友。更離譜的是,交保當日晚間,涉嫌動手的幾名少女,還分別在臉書寫下「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今天若是你們遇上,你們也會動手吧!」、「反正台灣人都是健忘的」等語。對此警方表示,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或購買菸品。

未滿18歲的吸菸者,必須要接受戒菸教育,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會被處以新台幣2千至1萬元的罰鍰。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5條的規定,家長、監護人或其他有監督權的人,如果沒有禁止青少年吸菸,情節嚴重者,可以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0800-200-885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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