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良心!誘未成年少女下海賣淫 每次狠抽3成皮肉錢

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實在很惡劣!基隆一名洪姓男子夥同20歲的姜姓女友,媒介認識多年、年僅13歲的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下海陪酒、賣淫,基隆地檢署日前以2人有反覆實施之虞聲押他們獲准,據了解,洪姓男子因為缺錢花用,竟夥同姜姓女友,慫恿翹家的13歲少女小美(化名)入火坑,今年4月起,媒介小美到酒店陪酒、汽車賓館接客,並從中牟利,初估受害少女不止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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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夥同女友推未成年少女入火坑。(圖/示意圖/資料照)

經警方調查,染毒的洪男與姜姓女友,每次媒介小美接客時,會向嫖客收取3000元,再從中抽庸1000元仲介費。但洪、姜2人卻否認犯行,後據警方掌握洪、姜犯罪事證,並追查在逃共犯。警訊後將洪、姜2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函送法辦,檢察官複訊後,以2人有反覆實施之虞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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