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公布第一季房價負擔能力 台北市要15年不吃不喝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台灣買屋難,在雙北市買屋更難!根據內政部營建署今(1)日發布107年度第1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結果顯示,全國房價所得比則為9.08倍,較上季些微減少0.08倍;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00倍,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2.75倍。換言之,全國平均買房要9年不吃不喝,台北市要15年、新北市要將近13年,6都中僅台南市房價負擔相對合理。

上班族,薪水,房價,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資料照

▲內政部營建署1日發布107年度第1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日。(資料照)

內政部營建署今天發布107年度第1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統計顯示,全國房價所得比則為9.08倍,較上季些微減少0.08倍,較上一年度減少0.16%。所謂「房價所得比」代表民眾要花多少年可支配所得,才能買到一戶住宅的數值,以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則為9.08倍為例,換算平均約等於9.08年不吃不喝才能買房。

在六都方面,房價所得比依序為台北市15.00倍、新北市12.75%、台中市9.58%、高雄市8.16%、桃園市8.07%、台南市7.29%。其他縣市則以彰化縣8.61%最高,其次是新竹縣8.19%、第三是花蓮縣8.07%,最低的則是屏東縣的5.43%。

營建署指出,雖然台北市與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相對較低,也就是買房難度較高,但雙北長期之房價負擔能力為相對穩定。其中,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61.54%,較上季些微增加0.03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小幅減少2.36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為15.00倍,較上季些微增加0.01倍,較去年同季小幅減少0.52倍;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52.30%,較上季些微增加0.11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些微增加0.85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為12.75倍,較上季些微增加0.03倍,較去年同季些微增加0.25倍。

營建署表示,與上季相較,本季整體實價登錄物件較上季減少,新成屋占比則較上季減少3.13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減少3.60個百分點。本季整體實價登錄物件之中位數住宅面積與上季相近,中位數住宅總價同樣與上季相近,但住宅總價出現往價格區間兩端移動的情況,也就是中價位之物件減少,而第10分位、第90分位住宅總價之物件增加,只是變化幅度不大,是否會影響購屋負擔能力指標,值得後續觀察。

營建署也表示,本次統計的20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除了澎湖縣及台東縣樣本不足外,共有6個縣市達到可合理負擔等級,包含台南市、雲林縣、基隆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10縣市屬於略低等級,包含台中市、彰化縣、新竹縣、高雄市、花蓮縣、桃園市、新竹市、宜蘭縣、南投縣、苗栗縣;至於台北市、新北市之房價負擔能力則屬過低等級。從長期趨勢來看,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變化趨勢相對穩定,且近一季全國與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房價負擔能力均有所提升。
 

民國107年第一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圖/營建署提供)

▲民國107年第一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圖/營建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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